為優(yōu)化師資配置,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(fā)展,根據《教育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(區(qū))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》(教師〔2014〕4號)精神,結合我縣教育實際,經研究,決定從農村教師中公開選調一批充實到城區(qū)學校任教,特制定以下方案:
事業(yè)單位考試
一、指導思想
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,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,暢通教師合理有序流動渠道,盤活教育資源,促進教育均衡發(fā)展,全面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。
二、選調原則
廣西公務員
(一)公開公正原則。選調工作全程公開,陽光進行,接受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和社會的監(jiān)督。
(二)擇優(yōu)錄用原則。采取考試、考核相結合的方法,擇優(yōu)錄用。
(三)均衡發(fā)展原則。優(yōu)化縣域教育資源配置,城區(qū)和鄉(xiāng)村統籌考慮。
(四)有序流動原則。教師選調和補充,要結合實際,合理有序進行,時間安排在暑假實施。
(五)以人為本原則。為教師選調提供人性化服務,關心他們工作的同時,又要考慮他們的生活,讓他們工作、生活兩便利,安心樂教。
三、選調崗位
本次選調崗位共110個。其中初中30個,小學80個。
四、報名范圍和條件
(一)在魯山縣農村學校工作滿五年的在職在崗教師:
2019年9月(含2019年9月)以前參加工作的農村(不含魯陽、琴臺、露峰、匯源行政區(qū)劃范圍)在職在崗教師(特崗教師服務期、人事代理均連續(xù)計算工作年限),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1.為人師表,愛崗敬業(yè),身體健康;
2.2020—2023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;
3.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,需有本科及以上學歷,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;
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,需有大專及以上學歷,并具有小學或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;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選調:
1.有違法亂紀行為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的;
2.違背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;
3.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的。
五、選調程序和辦法
(一)個人申請
填寫《魯山縣2024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》(見附件),學校、鄉(xiāng)鎮(zhèn)中心校進行初步審核,符合報考條件的,在登記表上簽署“符合報考條件,同意報考”字樣,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。
(二)報名
1.報名時間:2024年7月26日,上午8:00—12:00;下午15:00—18:00。
2.報名地點:縣教體局人事科。
3.報名材料
報名時需提交學校、中心校初步審核的《魯山縣2024年選調農村教師到城區(qū)任教報名登記表》;身份證、學歷證書、教師資格證書、教師職稱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;近期一寸彩照2張。
(三)組織審核
在學校、中心校初步審核基礎上,縣教體局對報名人選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,符合條件人員列為公開選調考試對象。
(四)領取準考證
領取時間:2024年7月30日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。
新疆事業(yè)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
地點:縣教體局人事科。
江西公務員
(五)統一考試
擬定于2024年8月3日考試,具體時間、地點以準考證為準??荚囈蚤]卷方式進行,考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。
注:不按時領取準考證又不說明情況者,視為自動放棄。
(六)錄用
參加考試人員超過崗位設置人數的,依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,按照崗位設置人數確定擬錄用人員。參加考試人員不超過崗位設置人數的,依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,按照設崗人數的90%確定擬錄用人員。
擬錄用人選在魯山教育視窗公眾號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后,將錄用人員派送到城區(qū)缺編學校,并辦理有關調動手續(xù)。錄用人員三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單位。派送環(huán)節(jié)之后,放棄選調資格的,三年內不得參加同樣性質的選調考試。
六、本次選調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始終,凡發(fā)現有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而被錄用的,隨時取消其錄用資格,并遣回原工作單位任教,且三年內不得參加同樣性質的選調考試。并視其情節(jié)追究當事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。
七、本方案解釋權歸魯山縣教育體育局。
咨詢電話:0375-5956123
監(jiān)督電話:0375-5051132
附件:魯山縣2024年選調農村教師到城區(qū)任教報名登記表
2024年7月21日
附件:魯山縣2024年選調農村教師到城區(qū)任教報名登記表
姓名 | 性別 | 民族 | 相片 | |||
身份證號 | 政治面貌 | |||||
參加工作時間 | 技術職稱 | |||||
第一學歷及專業(yè) | 最高學歷及專業(yè) | |||||
教師資格證層次及學科 | 現任教學科 | |||||
報考學段 | 報考學科 | |||||
現工作單位 | 聯系電話 | |||||
學校意見 | 符合報考條件,同意報考。 校長簽字:公章 | |||||
中心校意見 | 符合報考條件,同意報考。 中心校校長簽字:公章 | |||||
個人承諾 | 新單位若無專業(yè)技術崗位空缺,愿意低一級聘用; 知悉農村教師職稱不能在城區(qū)學校使用政策,依然堅持選調進城。 | |||||
個人承諾簽字: | |||||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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